
致广大家长、教职工的一封信
广大学生、家长、教职工:
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,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,对黑恶势力坚决“亮剑”,刻不容缓!
今年1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,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。为了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区党工委有关部署,扫除黑恶势力,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和谐稳定,现呼吁广大学生、家长、教职工,若发现以下10种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,请马上举报!
打击重点之一
威胁国家安全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、敲诈勒索的村霸、地痞、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;

打击重点之二
干扰校园周边环境,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人员;

打击重点之三
干扰教育项目建设、强揽工程、强装强卸、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;

打击重点之四
与黑恶势力有勾结的教职工、教育行政人员;

打击重点之五
教师内部拉帮结派,为所欲为,对抗组织,幕后组织、煽动、策划教师与家长聚众闹事的人员;

打击重点之六
无事生非、诬陷他人、造谣生事、编发虚假信息、书信的学校教职员工及社会闲杂人员;

打击重点之七
幕后支持非法办班、教师有偿兼职的保护伞;

打击重点之八
校园欺凌黑恶势力,或者教唆、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;

打击重点之九
各类开展非法“校园贷”的人员;

打击重点之十
与学校有关联的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“保护伞”。

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途径
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
举报电话:110,****,24371110;
举报邮箱:208419****@qq.com。
福建省公安厅
举报电话:110,****;
举报邮箱:fujiansao****@163.com。
扫黑除恶,人人有责!
荡涤黑恶势力,守护平安校园!
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
2018年8月29日



来源:平潭警方在线、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、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