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校共育

在全国家校(园)共育数字化项目“家校共育”试点工作遴选中,经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、全国家校(园)社区共育先进经验推广指导办公室、中华志愿者协会教育委员会评定,我校被确定为“全国家校共育试点学校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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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10日上午,全国家校共育项目办福建中心主任陈彦宏为我校颁发“家校共育试点学校”牌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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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林恩雄校长代表学校接牌,两人台上握手,标志着试点学校工作正式启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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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将以设立“全国家校共育试点学校”为契机,进一步积极探索家校共育模式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积极推进家校共育建设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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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|陈 静
文字|林珠琴
编辑|林秀花
审核|林丽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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