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安全
从我做起
--致学生和家长朋友的一封信




01

交通安全,你我做起

亲爱的同学和家长朋友们:
你们好!
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,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、自我保护意识,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、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当前,我区正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,对二轮车无牌无证、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。作为城市交通的一分子,每个人都应当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,平潭交警真诚地希望所有的学生和家长朋友们都能安全出行,并自觉做到以下几点:
在马路上行走时,一定要走在人行道内;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,不在道路上追逐、打闹和玩耍;
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(斑马线)或者过街天桥,不闯红灯,不斜穿马路,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;
乘车时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探伸出车外,不车窗抛物,不要乘坐超员车、报废车;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,请为儿童配备安全座椅;
改变交通陋习,不随意停车,接送孩子时,主动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,在人行道或指定地点有序停靠,应注意避免停放在拥堵路段、事故易发地点,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;
严格监督孩子骑乘二轮车行为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: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,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,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持摩托车驾驶证,骑乘二轮车必须佩带安全头盔;
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,请家长在接送孩子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规,杜绝让孩子乘坐“黑校车”,坚决抵制酒后驾驶、超速超载超员、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孩子是祖国的未来,我们真诚希望在你的大力支持配合下,携手筑起交通安全的长城,创造一个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,保障孩子健康成长。
祝您和孩子平安、健康、快乐!
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1年3月25日
02

交通安全提示

1
●骑乘二轮戴头盔,上车系好安全带!
2
●严禁超员、超载、超速、客货混装、疲劳驾驶!
3
●小手拉大手,共走平安路
4
●安全乘车、安全骑车、安全走路
5
●安全伴我在校园,我把安全带回家
6
●乘文明车,走文明路,做文明人
7
●走遍东西南北中,安全二字记心中
8
●大家小家是一家,交通安全靠大家
9
●红灯停绿灯行,斑马线上过马路。
10
●宁绕百步远,不抢一步险。
11
●树立交通文明意识,自觉维护交通秩序
12
●嬉戏打闹危险,守法通行安全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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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林凌青
审核|林丽玲
图文来源于平潭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